2012年12月6日上午,《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在微博向中紀委實名舉報現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涉嫌學歷造假,巨額騙貸,對他人恐嚇威脅等問題。
  針對2012年12月6日微博上《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實名舉報現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涉嫌偽造學歷、與商人結成官商同盟等問題,2012年,相關部門向媒體表示,上述消息純屬污衊造謠。
  然而,事情在2013年出現轉折。
  2013年5月12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劉鐵男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3年8月8日,中央紀委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劉鐵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劉鐵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及其親屬收受巨額錢物;違規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禮金禮品;道德敗壞。劉鐵男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鐵男開除黨籍處分;經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4年6月23日,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向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鐵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廊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鐵男利用其擔任國家計委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改委工業司司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4年9月24日8時30分,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審理被告人劉鐵男受賄一案。
  本報綜合新華社報道
  (原標題:劉鐵男貪腐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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